淮南市医保局关于参保单位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
淮南市医保局关于参保单位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全市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为确保单位职工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市医保局温馨提醒各参保单位,请务必及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2010]12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帐户不予计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支付该单位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暂停期间所发生
淮南市医保局关于参保单位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
全市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为确保单位职工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市医保局温馨提醒各参保单位,请务必及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2010]12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帐户不予计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支付该单位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暂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用人单位务必重视起来,连续、足额地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一旦出现欠费情况,将会给职工个人的医疗保障带来诸多不便和影响。
感谢大家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守护好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市医保局联系。
2025年2月10日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